首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2021年) 第六章 协作机制 第二十七条 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2021年) 第二十七条 第六章 协作机制 第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通过定期开展法治宣传、向社会公开发布虚假诉讼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增强全社会对虚假诉讼违法犯罪的防范意识,震慑虚假诉讼违法犯罪。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