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2021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公安机关的刑事立案实行监督。

人民法院对公安机关的不予立案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