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2021年) 第三章 线索移送和案件查处 第十一条 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2021年) 第十一条 第三章 线索移送和案件查处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认定民事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涉嫌虚假诉讼犯罪,除民事诉讼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或者案外人的陈述、证言外,一般还应有物证、书证或者其他证人证言等证据相印证。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