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2004年) 四、

四、 大力加强红十字会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

要支持红十字会加强干部队伍和组织机构建设,提高依法履行职责以及开展各项活动的能力和水平。要按照《红十字会法》的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1个群众团体机关机构改革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0〕31号)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红十字会机关管理体制。要加强各级红十字会领导班子建设,帮助红十字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注意吸收红十字会主要负责人参加有关协调机构和会议活动。要帮助解决好各级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问题,为各级红十字会推荐得力的干部,并加强对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的思想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努力建设一支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勇于开拓、精通业务、廉洁公正、会做群众工作的干部队伍。要充分发挥各级红十字会理事会、基层组织、会员和志愿工作者的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合理利用社会资源,形成优势互补、有效合作、共同提高的社会化工作机制,努力把红十字会建成充满生机与活力、密切联系群众、符合自身特点的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