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2021年) (十)
(十) 持续推进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完善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技术标准体系,统筹衔接各类资源调查监测工作,全面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和黄河重点生态区、长江重点生态区、京津冀、近岸海域等重点区域生态系统、重点生物物种及重要生物遗传资源调查。充分依托现有各级各类监测站点和监测样地(线),构建生态定位站点等监测网络。建立反映生态环境质量的指示物种清单,开展长期监测,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周期性调查。持续推进农作物和畜禽、水产、林草植物、药用植物、菌种等生物遗传资源和种质资源调查、编目及数据库建设。每5年更新《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