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2011年) 三、 强化基础管理 (七) 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2011年) (七) 三、 强化基础管理 (七) 落实煤矿瓦斯区域性防突治理措施。煤矿企业应编制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区域性防突治理技术方案,并报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后实施。对未落实区域性防突治理措施或区域治理效果不达标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责令停产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活动。地方政府和煤矿企业要制定鼓励措施,支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落实开采保护层、预抽煤层瓦斯等区域性防突措施。 三、 目录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