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2010年) 六、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一) 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2010年) (一) 六、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一) 健全完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机制。各级公安、安全监管、质检、工商、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开展执法检查。烟花爆竹传统产区和问题突出地区的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以下简称“打非”)工作的组织领导,由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牵头,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组织开展“打非”行动,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群众举报奖励制度。 六、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