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保险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 三、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保险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 三、 三、 各保险公司要提高合法合规经营意识,加强车险运营的内部控制 (一) 各保险公司要根据手续费(佣金)实际支付金额,全额在“手续费支出”科目中据实列支。手续费(佣金)只能支付给具有合法资格的保险中介机构与个人代理人(营销员),支付给… (二) 各保险公司不得以向被保险人赠送其他保险产品的方式变相降低车险费率。 (三) 各保险公司要严格规范车险的退保、退费批改操作。涉及退保、退费的批改,必须经过投保人的书面申请,并取得投保人及其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与签章后,保险公司才可进行办理… (四) 各保险公司要加强应收保费的管理控制。对应收保费应建立帐龄分析制度,严格催收管理,不得以应收保费挂帐等的形式支付手续费。 (五) 各保险公司要加强对保费收入真实性的管理,严禁以撕单、埋单、坐扣保费、鸳鸯单等形式进行帐外经营套取资金。 (六) 各保险公司要加强车险理赔管理。各公司不得在赔款支出项目中列支与理赔无关的费用,严禁以编造假赔案或虚增赔案损失等形式套取资金,堵塞各种“跑、冒、滴、漏”现象。 (七) 各保险公司应建立核保、核赔关键岗位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滥用费率因子打折、利用赔款套取资金等扰乱市场行为而没有发挥管理职责的关键岗位人员,保险公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 (三)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