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的指导意见(2009年) 五、 保障合法需求,增强服务效能 (十二) 关于进一步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的指导意见(2009年) (十二) 五、 保障合法需求,增强服务效能 (十二) 积极采取便民利民措施。各地、各部门要从保障企业发展出发,及时了解企业需求,倾听企业意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增强服务效能。对办理购买、运输证明的,要尽量缩短办证时间,能够当场办理的,要当场办理;对申领购买许可、备案证明的,除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和重点品种外,对其他品种的审批、备案不得以任何方式核减使用单位的申请数量,保证企业合法需求的足量供应。 五、 目录 (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