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00年) 五、 建立地方外债预警体系 (一) 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00年) (一) 五、 建立地方外债预警体系 (一) 抓紧建立地方外债预警系统。各地区要根据自身经济增长、社会发展以及财政收支状况,研究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外债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加强对外国政府贷款等地方政府外债和或有外债的统计监测工作。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立地方政府外债(含或有外债)风险预警体系的指导性意见,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五、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