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2025年) 五、 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十四)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2025年) (十四) 五、 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十四) 完善付费制度。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建筑垃圾产生方应支付合理的建筑垃圾运输、利用、处置费用。建筑垃圾处理企业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各类建筑垃圾运输、利用、处置等价格信息。(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 (十三)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