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2009年) 五、 依法规范国资委与国家出资企业之间的关系 (十七)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2009年) (十七) 五、 依法规范国资委与国家出资企业之间的关系 (十七) 国资委与国家出资企业之间要按照出资关系进行规范。地方国资委要依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规定,坚持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 五、 目录 (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