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2006年) 28.
28. 调动整合社会力量,参与校外活动场所工作。高度重视少先队组织在少年儿童校外教育中的作用,支持少先队利用校外场所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教育活动,提高少年儿童综合素质。充分发挥青少年宫协会、教育学会、家庭教育学会、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等社团组织的作用,吸引各方面人才,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贡献力量。鼓励支持志愿者、离退休老同志,以及文艺、体育、科技工作者,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提供义务服务。组织高等院校、社科研究机构的有关专家,开展校外教育理论研究,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工作提供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