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2003年) 五、 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2003年) 五、 五、 建立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经费筹措保障机制。流入地政府财政部门要对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较多的学校给予补助。城市教育费附加中要安排一部分经费,用于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积极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款、捐物,资助家庭困难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