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2003年) 二、 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2003年) 二、 二、 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流入地政府(以下简称流入地政府)负责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全日制公办中小学要建立完善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制度和机制,使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受教育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达到当地水平。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