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2024年) 五、 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2024年) 五、 五、 加强部际协调和央地协同 (十一) 国有资产出资人加强监督管理。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部门、有关企业主管部门持续加强对所出资企业的监督管理,及时督促相关企业依法依规处置所控股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 (十二) 金融监管部门提升协同打击力度。金融监管部门及时处置所属企业、所监管企业的财务造假、配合造假、为违规占用担保提供协助等问题并向财政、证券监管部门通报。督促银行等金… (十三) 压实地方政府责任。地方各级政府在提供政策支持过程中,将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财务真实性作为扶优限劣的重要依据,依法合规出具税收、合规等证明文件。在市场监管、税务、… (十) 目录 (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