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2006年) 三、 加强和规范煤炭资源整合,从严控制新开工建设项目 (二) 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2006年) (二) 三、 加强和规范煤炭资源整合,从严控制新开工建设项目 (二) 在国家划定的24个煤与瓦斯严重突出矿区和34个煤与瓦斯突出矿区内的小煤矿要列入资源整合的重点,但已关闭的煤与瓦斯突出、水害威胁严重矿井的资源不得纳入整合范围。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