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的通知(2005年) 四、 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的通知(2005年) 四、 四、 请各保险公司、各保监局于2005年7月20日前,向我会提交化解车贷险风险半年工作专项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上半年化解风险的具体情况;2、在防范化解风险工作中好的做法与经验以及取得的成果;3、车贷险风险状况分析表;4、预测2005年底车贷险存量风险。 二〇〇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三、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