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债权转股权工作的意见(2003年) 一、 债转股新公司的设立 (八) 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债权转股权工作的意见(2003年) (八) 一、 债转股新公司的设立 (八) 新公司要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规定,规范和完善企业财务制度,重点加强成本核算与成本管理、资金管理与财务会计报表管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9)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2000) (七) 目录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