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的若干意见(2012年) 四、 健全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机制 (十二) 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的若干意见(2012年) (十二) 四、 健全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机制 (十二)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口计生、扶贫开发部门要积极做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健全各级人口计生和扶贫开发工作领导机构,完善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和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坚定不移地抓好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要将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纳入重点县人口计生、扶贫开发部门及相关机构的考核范围,完善考核制度。对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四、 目录 (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