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的若干意见(2012年) 三、 完善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的政策措施 (十一) 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的若干意见(2012年) (十一) 三、 完善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的政策措施 (十一) 加大对计划生育扶贫对象的扶持力度。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产业扶贫、“雨露计划”、就业促进等专项扶贫政策或项目时,要优先优待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扶贫对象;发展特色产业、完善基础设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危房改造、贴息贷款、定点扶贫、“兴边富民”行动等政策或项目,要向计划生育扶贫对象倾斜,支持计划生育扶贫对象调整产业结构,因地制宜发展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手工艺品制作等产业,提高家庭发展能力。 (十)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