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 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2019年) 发布机关 国家烟草局、市场监管总局 效力 现行有效 2018年8月2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了《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通告2018年第26号… 电子烟作为卷烟等传统烟草制品的补充,其自身存在较大的安全和健康风险,在原材料选择、添加剂使用、工艺设计、质量控制等方面随意性较强,部分产品存在烟油泄漏、劣质电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