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2007年) 31. 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2007年) 31. 31.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告知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和委托诉讼代理人。经济困难的,还应当告知其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在审判过程中,注重发挥附带民事诉讼中民事调解的重要作用,做好被害人、被害人近亲属的安抚工作,切实加强刑事被害人的权益保护。 (四) 目录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