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2007年) 18. 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2007年) 18. 18.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并制作笔录附卷。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在审查起诉期间没有提出意见的,应当记明附卷。人民检察院对证人证言笔录存在疑问或者认为对证人的询问不具体或者有遗漏的,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笔录。 17. 目录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