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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反洗钱法》防范保险业洗钱风险的通知(2007年) 3、

3、 有分支机构的公司,总公司应当指导各级分支机构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监督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反洗钱工作制度在各级分支机构的有效执行。各公司应履行对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的保密义务。各级分支机构应将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直接报送总公司,由总公司统一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