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贯彻落实《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2009年) 四、 关于贯彻落实《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2009年) 四、 四、 各单位应在2009年12月15日前将学习贯彻情况报中国保监会。 联系人:龙翔 金鼎 电 话:010-66286161 传 真:010-66288106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