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2015年) (十三)

(十三) 建立银担合作共赢机制。建立财政部门、农业部门、银监部门、战略合作银行的协商沟通制度,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形成长期协同支农机制。农业信贷担保业务政策设计要明确合理的担保费率、贷款期限和代偿比例等,建立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和战略合作银行要加强协调,创新更多适合新型经营主体的担保和贷款产品、服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