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2015年) 三、 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政策措施 (八) 关于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2015年) (八) 三、 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政策措施 (八) 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资本金注入。省级财政部门要利用中央财政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资金,对省级、市县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进行资本金注入。除地方发起方投入资本金外,中央财政可以利用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资金对全国农业信贷担保联盟给予一定资本金注入支持。鼓励省级财政安排本级财政资金作为资本金注入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允许银行机构等战略合作伙伴适当参股,但非财政性资金占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资本股份不得超过20%。 三、 目录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