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财产保险公司统括保单业务有关问题的复函 关于财产保险公司统括保单业务有关问题的复函(2005年) 发布机关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贵州保监局: 你局《关于异地承保机动车辆等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请示》(黔保监发〔2005〕67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04年第3号主席令)第十三条、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立法精神,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经营区域放宽至“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范围”。按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