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2020年) (三)

(三) 总体目标。从“十四五”第一年开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年度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到“十四五”期末,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核算,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