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调整外资保险公司部分行政许可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调整外资保险公司部分行政许可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2012年) 发布机关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各保监局,各外资保险公司: 为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我会决定调整外资保险公司部分行政许可项目的有关办理事项,以下行政许可由各相关保监局办理: 一、 外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审批; 二、 外资保险公司分公司以下分支机构(不含分公司)筹建审批; 三、 外资保险公司分公司以下分支机构(不含分公司)开业核准; 四、 外资保险公司分公司以下分支机构(不含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