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调整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意见(2013年) 六、 县级政府全面落实保障责任 (一) 关于调整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意见(2013年) (一) 六、 县级政府全面落实保障责任 (一) 强化预算管理。县级政府要切实强化预算管理,合理安排预算,优化支出结构,全面落实保障责任。保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县,除应对突发事件支出外,一律不得安排资金用于其他支出事项。要严肃财经纪律,对违规安排使用财政资金的县,财政部要建立约谈制度,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