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2005年) 六、

六、 医疗机构对公民临床用血的收费包括血站供应价格、配血费和储血费。

配血费按当地医疗服务价格执行。各地要从严核定配血收费标准,切实减轻患者负担。

储血费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