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 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2001年) 发布机关 人事部、财政部 效力 现行有效 (二〇〇一年九月七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调整工资标准办法 二、 其他有关政策问题 (一) 适当提高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期、初期的工资待遇。提高后的见习期工资待遇标准为:初中毕业生每月400元(含见习期津贴,下同);高中、中专毕业生每月418元;… 新进入优秀体育运动队的试训运动员,临时体育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355元。 (二) 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工人的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待遇和事业单位临时人员的工资待遇如何调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 经费来源 四、 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