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的暂行规定(200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的暂行规定(2001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允许外国投资者单独或与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中国投资者),根据本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以创业投资为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企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