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2020年) 第五条

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可以提出量刑建议;被告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量刑建议: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提出量刑建议所依据的法定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量刑情节已查清;

提出量刑建议所依据的酌定从重、从轻处罚等量刑情节已查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