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规范财产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业务市场秩序禁止电话营销扰民有关事项的通知(2013年) 四、 关于规范财产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业务市场秩序禁止电话营销扰民有关事项的通知(2013年) 四、 四、 各公司应当完善电话号码屏蔽制度,建立行业“禁呼名单”共享机制。对明确表示不投保或拒绝继续接听电话的,公司应当通过技术手段对有关电话号码进行屏蔽。各公司应当与行业共享“禁呼名单”数据库,对其他公司确定屏蔽的电话号码,屏蔽期间各公司都不得再次呼出。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