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规范财产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专用产品开发和管理的通知(2007年) 十一、 关于规范财产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专用产品开发和管理的通知(2007年) 十一、 十一、 保险公司应当在中国保监会批准的经营区域内开展电销专用产品销售活动,并严格执行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保险条款和费率。 各地区保险公司必须使用本地区经批准的电销专用产品保险条款和费率,不得使用异地条款费率承保,也不得异地承保。 十、 目录 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