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规范财产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专用产品开发和管理的通知(2007年) 九、 保险公司在管理电销专用产品各个环节中,应建立以下内控管理体系并严格执行。 (二) 关于规范财产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专用产品开发和管理的通知(2007年) (二) 九、 保险公司在管理电销专用产品各个环节中,应建立以下内控管理体系并严格执行。 (二) 建立电销人员管理制度,对电销人员实行统一管理。保险公司应与电销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加强业务培训。培训内容至少应包括电话语言规范、销售行为规范、电销专用产品的条款费率、核保政策、理赔处理、营销流程与规范、电脑系统操作、客户服务、合规经营和诚信教育等内容。 电销人员应通过保险公司专用的电话号码以保险公司的名义与客户联系,并向客户如实告知公司名称和本人身份、通话目的、保险产品和服务。电销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业务。 (一)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