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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 五、

五、 各级保险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车贷险业务的监管力度,促进车贷险业务健康有序地发展

各级保险监管部门要加大对车贷险业务监督检查的力度,依法加强对各保险公司执行车贷险条款费率、分帐管理、各项准备金提取情况等的监督检查,对违规经营和擅自开办车贷险业务的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对逾期贷款严重的公司给予高度关注。

保险监管部门可以随时要求保险公司报告业务政策、管理制度和实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