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规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证和标志管理的通知(2006年) 七、 交强险单证和交强险标志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四) 关于规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证和标志管理的通知(2006年) (四) 七、 交强险单证和交强险标志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四) 已生效的交强险单证或交强险标志发生损毁或者遗失时,交强险单证或交强险标志所有人应向保险公司申请补办。保险公司在收到补办申请及报失认定证明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被保险人申请的审核,并补发相应的交强险单证或交强险标志。 (三) 目录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