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规范无赔款优待管理问题的通知(2003年) 二、 关于规范无赔款优待管理问题的通知(2003年) 二、 二、 各公司报备“无赔款优待”条件及计算标准时不得突破本公司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车险条款的内容,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一) 给予“无赔款优待”的条件; (二) “无赔款优待”比例和计算公式; (三) 关于新、旧条款过渡及其他公司转来车辆“无赔款优待”问题的处理办法。 一、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