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指导意见(2025年) (九)
(九) 地方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地方政府特别是省级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PPP系统性改革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因地制宜建立完善绩效评价、中期评估等管理制度,并做好组织实施。在研究确定政府投资计划时,要统筹做好新上政府投资项目和PPP存量项目的衔接。要针对部分PPP存量项目付费不足、融资不畅等问题,逐一研究项目实施阶段、行业领域、回报机制等关键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实事求是、对症下药、分类施策,综合运用各类资源和政策工具,有效保障PPP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