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规范团体保险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 一、 关于规范团体保险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 一、 一、 本通知所称团体保险,是指投保人为其5人以上特定团体成员(可包括成员配偶、子女和父母)投保,由保险人用一份保险合同提供保险保障的一种人身保险。包括团体定期寿险、团体终身寿险、团体年金保险、团体健康保险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等。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