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规范保险机构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文件的通知(2013年) 8. 联系人。保险机构向保监会行文,应当在末页注明文件承办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和传真。 (二) 关于规范保险机构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文件的通知(2013年) (二) 8. 联系人。保险机构向保监会行文,应当在末页注明文件承办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和传真。 (二) 保险机构向保监会报送的文件,应当采用现行规定的A4型纸,版面干净、字迹清楚、双面印刷。文件应当左侧装订,不掉页,不得使用文件夹。如文件过厚,可分册装订。 8.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