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规范人身保险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 二、 关于投保人、被保险人签名 (二) 关于规范人身保险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 (二) 二、 关于投保人、被保险人签名 (二) 按照《保险法》规定,凡是需要被保险人同意后投保人才能为其订立或变更保险合同的,以及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的,必须有被保险人亲笔签名确认,不得由他人代签。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监护人签字,不得由他人代签。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残疾等身体原因不能签字的,由其指定的代理人签字。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95) (一)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