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通知(2000年) 八、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通知(2000年) 八、 八、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置换资产变更主营业务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上字〔1998〕26号)同时废止。 附件: 上市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报备材料目录。 附件: 1、 上市公司董事会购买或出售资产事宜的书面报告。包括事件的经过、交易各方情况介绍、交易内容、价格及定价依据、金额、支付方式、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 2、 上市公司董事会关于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的承诺和具体实施方案; 3、 董事会决议副本。董事会决议应就该项购买或出售资产事项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长远发展,是否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表明意见,并说明董事投票情况,董事投反对票的情况应单独加… 4、 上市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公告副本; 5、 购买或出售资产协议或协议草案; 6、 控股股东或上市公司股份收购人关于准备长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声明; 7、 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拟购买或出售的资产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出具的审计报告; 8、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应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是否合法,是否符合本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规则的规定,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符合上市条件,… 9、 财务顾问报告。该报告应包括上市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后是否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是否在资产、人员、财务方面实现了三分开、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以… 10、 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 目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