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2001年) 十五、 推进地区协作与对口支援 (五十二) 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2001年) (五十二) 十五、 推进地区协作与对口支援 (五十二) 加强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东部地区有关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根据自身优势和对口支援地区的特点,在受援地区继续建设一批小学、中学、卫生所、文化站,组织巡回教学、巡回医疗、科技下乡活动。东部地区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可以根据条件,筹集对口支援的资金。继续开展小额信贷扶贫工作,向西部贫困地区农户提供信贷服务。有组织地推进“兴边富民”行动,重点支持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边境县,抓好试点,把帮扶措施落实到基层。 (五十一) 目录 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