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2001年) 十三、 放宽利用外资有关条件 (四十四) 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2001年) (四十四) 十三、 放宽利用外资有关条件 (四十四) 对西部地区利用国外优惠贷款建设的一些项目,允许适当提高项目总投资中利用国外优惠贷款的比例。对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扶贫开发等领域的项目,根据项目的偿还能力,从一般要求国外优惠贷款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超过50%,提高到最高可达70%,有限制采购条件或贷款机构对贷款比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加强利用国外优惠贷款规划与国家西部地区投资计划的衔接,对西部开发的重点外资项目,国家在资金上给予支持。 (四十三) 目录 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