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2001年) 十一、 扩大外商投资领域 (三十八) 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2001年) (三十八) 十一、 扩大外商投资领域 (三十八) 外商投资西部地区农业、林业、水利、交通、能源、市政公用、环保等基础产业或基础设施建设,矿产、旅游等资源开发,建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享受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国家将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和条件变化,及时补充、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及有关措施,扩大西部地区对外开放。 引用法条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0) 十一、 目录 (三十九)